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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孝义   局长郭永强被授予“吕梁市担当作为先进典型”。

  一、年工作总结

  (一)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和民政队伍建设双提升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年民政局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效能,有力保障全市民政事业谱写新篇章。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研究制度,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列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其他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全局党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约谈,形成自查清单和整改清单;在落实省委、吕梁市委彻底肃清腐败流毒有关要求上,我局全面开展“正风肃纪、肃清流毒”警示教育,紧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彻底肃清马文革严重违纪违法的流毒。组织观看警示片、忏悔录,努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着力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

  2.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制度促发展

  一是严格按照全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政法系统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年党建工作计划。因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转隶,重新设置了党小组,相应出台了《孝义市民政局党支部成立党小组实施方案》。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每周二固定为党员集中学习日,与每周五的业务学习相辅相承,形成了以党组学习为龙头、支部学习为基础、党员自学为主体的新格局。集中学习以党建计划为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普通干部虚心学并记好学习笔记;个人自学则以“学习强国”为载体,进行每周通报,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积极利用   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目前为止,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20余次、支部委员会8次和党小组会9次,党课2次,切实提高了“三会一课”质量。年内组织召开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目前共完成了4次集中学习,开展了1次专题研讨和找差距专题会,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3人次,全体党员干部自学通读了《论述摘要》和《学习纲要》,使主题教育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不断规范党费收缴和档案规范工作,切实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以规范化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学条例强支部,学先进当先锋”、“改革创新、奋发有为”、“走在前、作表率”、“忆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深入包联社区、共创文明卫生城市”等主题党日活动,截止目前,共开展了9次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群众参与率达到了百分之90以上,通过丰富的活动载体,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的党性观念,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争先意识。按照《中共孝义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共驻共建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了“双报到、双服务”制度,在册27名党员全部进社区报到,完善了《驻区单位党组织组团式服务报到台账》,健全了双向服务机制,依据“需求”、“资源”“服务”三清单,建立了台账,实行了每季度双项供需认领。在“忆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党日活动中,前往府中社区对帮扶对象低保户徐勤燕、王爱萍和孤儿国孝姜进行了走访慰问。

  (二)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助力脱贫攻坚

  我局始终坚持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推脱贫攻坚作为主责主业和中心任务。聚焦民生,加强政策制度相互衔接,忠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为我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抓兜底保障,进一步健全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出台《孝义市民政局关于对城乡低保进行复核申报的通知》,于年5月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推进会上对城乡低保复核申报工作进行安排。年4季度,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户人,其中城市低保户人,农村低保户,人,农村低保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城乡低保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分别增加元/年·人、元/年·人。城乡困难残疾人人,重度残疾人人,每人每月领取50元,高龄老人人,每人每月领取50元。医院入户鉴定并最终确定。年共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万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人员范围。年4季度,城乡特困供养对象计户、人,其中城市特困77户、77人,农村特困户、人。全面提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由原来的元/年·人提高至元/年·人,农村集中供养由原来的元/年·人提高至元/年·人,全年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共计.万元。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档次由乡镇卫生院入户评估。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吕政发〔〕36号)文件精神,为37名特困人员办理丧葬费19.59万余元。

  三是做好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的调标工作。元月起,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城乡低保家庭中60-99周岁失能老人生活补贴由原来的60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城乡低保家庭中80-9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由原来的30元/人·月提高到5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分散供养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由原来的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半自理由原来的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全护理由原来的元/人·年提高到3元/人·年。

  按照《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放年4-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孝政办函〔〕25号)、市发改局《关于发放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孝发改发〔〕号)文件要求,为全市民政救助对象中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30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20元。4-8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67.万元。

  四是全面展开救助核对工作。依照核对程序,分批次进行核对。1-6月:对三大病救助、亦工亦农、新增低保等对象户人分4批次进行比对,出具报告份;8月份以来对新申请低保户人分12批次进行比对,出具报告份。

  2.抓急难救助,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继续落实《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政府办发60号)文件,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进一步细化,对救助标准进行了大幅提高。以“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共临时救助人次,救助金额.89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市支出型急难家庭的生活困难,妥善解决了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抓精准扶贫,进一步把驻村帮扶工作做细做实

  为切实抓好精准扶贫,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精准扶贫系列文件精神,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要政治任务。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后,我局及时对帮扶责任人作出调整,对贫困户档案重新整理,并进行了网上的信息处理工作,让贫困户信息线上线下一致。在综合考虑农户产业、住房、因学、因病、因灾等影响家庭开支等重要因素的基础上,安排全体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逐一核实,以详实的数据对贫困户的收入进行了核算,以数据比对、民主评议、规范程序、群众认定为准,对帮扶村贫困户进行动态调整,由原有贫困户49户人调整为48户人。所有贫困户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和住房有保障)。我们为所有贫困户每人缴纳38元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今年为9户12人贫困户办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2户元。为巩固脱贫成果,拓宽就业渠道,我们组织部分村民分批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为村民增加收入奠定基础。

  (三)创新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1.继续完善地名普查工作

  一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于年3月顺利通过了国家地名普查办的验收。

  二是对我市首批上报的1条市级词条、4条国家级重点乡镇词条和3条国家传统古村落词条的基本信息进行了详实编写,并对照国家标准严格把关,按时完成了吕梁市民政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条》初稿的编辑上报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由我局牵头,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孝义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当前存在问题,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作了电视通告,让媒体发挥作用,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整治,为下一步地名管理条例的实施及整治提供强力保障。

  四是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信息收集工作虽然结束,但是真正的成果转化应用才刚刚开始。今年以来,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年)》要求,结合我市普查数据信息,及时制定出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经费预算,对档案整理以及图、录、典、志的编修,地名设标工作进行了详实可行的目标规划。

  2.牵头做好与汾阳市边界联检工作

  年5月中旬,双方工作人员对两市82.51公里的边界线进行了联检(西起孝义、汾阳、中阳交汇处,东至汾阳市与晋中市交汇处)。此段共埋设界桩5块。

  3.积极申报大孝堡乡撤乡设镇工作

  年6月19日,我局收到省民政厅《关于上报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需求的通知》后,随即对全市行政区划需调整情况进行了摸底。在收到大孝堡乡有撤乡设镇的需求后,认真开展了调研评估,认真准备了各项申报材料,提交市人大、政协、市委、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及时上报了吕梁市民政局。

  4.实现依法收养和儿童保障全覆盖

  一是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信息进行采集,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新增孤儿和成年孤儿进行增补和退出。通过审核,我市现有孤儿81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45人,社会弃婴36人)。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缴纳年孤儿医疗保险费,提高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原来每人每月元,提标到每人每月0元。帮助社会弃婴减免上学费用,承担医疗费用等,每年定期探访,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寄养家庭存在的照料问题进行指导,保障社会弃婴正常生活的权利。“六一”儿童节期间为孤儿发放一次性补贴每人元。

  二是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按照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民函〔〕号)要求,从年起,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并已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年满18周岁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学生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我市上报11人。

  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录入农村留守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户、因自身残疾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中的18岁以下的困境儿童共人。

  5.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经过多年的不懈工作,目前市区重点区域流浪乞讨现象明显减少、公共场所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通过开展全程录影及就近救助等举措,跑站人员明显减少,有效约束了以敛财为目的的流浪人员。截至目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余人次,共救助余元。今年为一名长期滞留我市敬老院的流浪人员办理户口后转入特困人员供养。

  6.殡葬服务的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通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利用“清明祭扫”时机,宣传引导群众采用鲜花祭祀等文明方式来祭奠祖先。

  7.依法依规进行婚姻管理和登记工作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规范进行婚姻管理和登记工作。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补发结婚登记对,补发离婚登记24对。共办理个人查询档案件,法院查询档案7件。

  8.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一是对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让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有了明确的参照。制作两图两表,填报山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公开法律依据、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年度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8家,变更登记2家,注销登记2家,年检64家。对年、年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5家社会组织(孝义市总商会、孝义市调味品商会、孝义市铝工业商会、孝义市消费者协会、孝义市电子商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警告行政处罚。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4家社会组织(孝义市小记者协会、孝义市网球协会、孝义市毽球协会、孝义市耀林实业研究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二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因价格协会和会计协会两个社团取消,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由原来的81个减少为79,已建党组织由31个减少为29个。党组织覆盖率82%,党的活动覆盖率%。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我们将协调应建未建的二十个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确保年底实现全覆盖。今年,社会组织党工委确定了16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共元。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1.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发放工作

  积极稳妥做好村(居)组织机构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发放工作,认真分析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开展撤并行政村工作

  根据《吕梁市开展撤并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撤并发〔〕1号)、《关于对撤并行政村工作的补充通知》(吕撤并办发〔〕2号)文件精神,我市年开展行政村撤并工作,经摸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市政府撤并原则,及时制定了撤并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符合撤并条件的村31个,涉及6个乡镇、街道。8月份,根据省厅和吕梁市合并行政村工作最新安排,原先撤并目标任务已不能满足要求,最终我省撤并比例确定为年底新行政村数基础上减少28%,吕梁市下发我市合并指标任务为个。

  3.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每月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报表;二是对清理未补选的两个村进行实地督查,并下发通知,要求立即推进,按时完成补选工作;三是印发0份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利用下乡检查等进行宣传;四是对市扫黑办转办的2个线索,联合乡镇纪检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按时报市扫黑办。

  4.加大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督查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在办理村(居)委会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同时,对全市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摸底,目前个村委会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委员会,占比99.2%。

  5.开展城乡治理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吕梁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吕民发[]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七部门印发了我市实施方案,方案针对格式、内容、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二是推荐胜溪湖街道封家峪村和中阳楼街道尚家庄村为乡村治理创建示范村,并上报相关申报资料。三是对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计划》的征求意见中我局的内容就提出了意见建议。四是按季度报送局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

  6.推进国有企业办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工作

  年3月20日市政府召开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推进会,全市10个驻市社区中,4个已交回协议。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6个,正在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五)狠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服务质量

  1.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和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建筑面积㎡,建设床位张。于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年底竣工。目前已完成:综合楼、1-6号养老公寓楼主体、二次结构、室内抹灰、平屋面保温、线管敷设施工。正在进行屋面、外墙、室内施工。该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万元,省级福彩资金万元。

  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建筑面积6㎡,建设床位张。于年7月底开工建设,计划年2月竣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室内水、暖、电线铺设施工。正在进行外墙、屋面工程。该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万元,省级福彩资金万元。

  2.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健康发展

  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部署安排,多次深入基层对乡镇敬老院和44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安全情况和运行情况展开调研。按照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中的不达标项目,对乡镇敬老院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抓好任务落实。今年为敬老院投入维修改造金61万元,建立财务台账,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签订服务合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鼓励民办养老院的发展。根据民函〔〕1号《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障法的通知》,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材料的形式,对我市第一所民办养老院紫玉山庄生态园有限公司予以备案,并发函相关单位。

  3.全面落实老年人应享有的优惠政策

  根据上级精神,继续完善80周岁高龄津贴工作,于年初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年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的通知》,为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补助金.5万元。为13位百岁老人在享受高龄津贴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发放元保健费。

  (六)我市慈善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的要求”,在吕梁慈善总会和市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全会上下齐心协力,扎实推进了我市慈善事业稳健的发展,年共接收捐款.18元。

  一是以实际行动助力医疗扶贫事业。慈善总会会与太原侯医院联合开展了“爱心风车”慈善医疗救助活动,为我市符合低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条件的7名风湿骨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患者进行了住院治疗。治疗期间的所有诊断、检查、治疗、医疗费用全免,每位患者获得医疗救助3万元。

  二是传播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的浓厚氛围。年9月5日开展了中华慈善日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慈善法》手册,在活动现场,爱心企业家赵海斌捐赠善款20万元。

  三是为救助贫困先心病儿童,帮助他们摆脱疾苦,造福患儿家庭及社会,年5月29日开展了中国移动爱“心”行动——贫困先心病儿童救助计划活动,对我市0-14岁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免费筛查。我市共有14名患儿参加筛查,筛查后有1名患儿符合手术条件获得了免费手术救助并对患儿的家属提供了交通、食宿补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影响和制约着我市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是局内经费不足,使用渠道不畅,上级的各项专项资金不能及时下拨到位,从而导致乡镇民政资金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二是我市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多为一人所,且兼有残联、社保等多项业务,导致顾此失彼。与当前繁重的民政业务极不匹配,同时社区(村)也没有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基层民政力量的薄弱,严重制约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年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转型打基础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政会议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在学习宣传、科学谋划、重点突破上狠下功夫。持续推动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继续保持振奋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省民政厅、吕梁市民政局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年我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效能,有力保障全市民政事业谱写新篇章。坚定不移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为更好地完成新时代的使命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

  一是实现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操作。使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的申请、复查变更等工作在系统中操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按照省、吕梁市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大力推进核对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要将信息化运用到更多的社会救助当中。继续完善低保家庭分类救助政策,对残疾、重病、单亲等特殊人员,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低保标准的10%-30%增加施保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定期开展复核,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低保申报人员的诚信管理制度和近亲属备案制度。

  三是继续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的政策。严格落实晋民发〔〕60号文件精神,将家庭困难的一、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的基础上,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

  四是继续有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稳步推进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儿童福利院建设进度

  一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注重把好质量关、进度关,严格按预定时间进度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积极争取多方资金,完善室内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三是及早谋划,探索运营模式,提早招聘管理人员并加强培训。全力将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项目、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民生幸福工程。

  (四)规范和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管理

  一是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大胆探索,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实施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运用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完成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五)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为规范地名管理、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文化传承,紧紧围绕事关地名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需要,着力推进地名基础研究、完善地名管理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地名设标、地名服务产品开发、地名文化保护和开发。为服务我市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智慧城市、文明城市的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全力完成行政村撤并,继续推进村(居)综合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撤并行政村工作。出台撤并行政村方案,履行好合并行政村工作领导办公室职责,协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撤并任务。

  二是依法依规实行村民自治。指导各村(居)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既要与时俱进,更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进一步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督查。

  三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础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建立联创机制为重点,以“社区管理民主化、社区行为规范化、社区服务专业化、社区市民文明化”五化为目标,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

  四是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年目标任务,年要从加强和提升村委会工作水平着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七)加大慈善宣传工作力度,拓展慈善救助项目多元化

  大力宣传慈善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慈善理念和各行各业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按照部门协作、多方筹资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慈善救助模式,加强与社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家联系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争取救助项目,拓宽资助渠道,扩大资助受益人群,以更为广阔高效的救助平台推动慈善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内增动力,提升机关效能

  要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努力创建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调控有力、运行规范的长效机制,保证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要始终把抓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来抓,要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要加强机关干部对节俭、节约的认识,要以新时代民政工作重点,树立创新意识。要强化干部教育监督,深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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