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脊柱炎专科治疗医院 >> 脊柱炎症状 >> 7月1日,新政策执行对你有着直接影响
注意!
7月1日下面几项新政将要执行
和你的生活密切相关
小编整理、汇总一下
希望您能用到
1
办理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费大幅降低
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
一、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对下列情形减少不动产登记费
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二、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元的企业。
2
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将实施降费
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降低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这是今年以来国家移民管理局继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等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据悉,此次降费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的。7月1日以后,普通护照将由每本元降为每本元,往来港澳通行证将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降低证件收费标准是国家移民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使出入境证件降费政策受惠面最大化,国家移民管理局研究确定降低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中申领总量最多的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收费标准,每年预计将有万人受益,减少人民群众相关费用支出约20亿元。
3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阜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年度阜阳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上年度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乘以3倍再乘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我市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12╳3╳12%=元,单位同比补贴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到年6月30日。
4
安徽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制定《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
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门诊
1--普通门诊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同时以户或人为单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可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市、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常见慢性病门诊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同时按病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具体由各市规定。
3--特殊慢性病门诊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具体由各市规定。
4--其他门诊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建立大额医药费用门诊和罕见疾病门诊报销制度。
(二)普通住院
1--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0元,报销比例70%。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分段报销政策。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0元的按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2--封顶线与保底报销
(1)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0—30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2)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3--特别规定
(1)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2)参保人员到各市确定的毗邻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可参照省内或市域内同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执行。
(3)医保按病种付费等政策另行规定。
(三)分娩住院
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0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四)意外伤害住院
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制定报销政策,需事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五)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
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2--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3--封顶线
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15—20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有关要求
(一)各市应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本实施方案中除大病保险最低费用段报销比例不能下调外,各市可对普通门诊、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普通住院、大病保险等报销比例上下浮动不超过5个百分点。政策整合后,待遇低于原有标准的,原政策可暂保持不变,逐步向全省统一标准过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执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医保局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待遇计算公式、慢性病用药目录、负面清单等内容,并根据基金运行、医药费用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指导各地做好统一保障待遇工作。
(三)本实施方案自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省属)医院及慢性病病种范围
1三级(省属)医院
中国医院(医院),安徽医院,蚌医院,医院,安徽医院,安徽中医院,安徽中医院(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一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蚌医院,安徽医院、安徽医院,皖医院,安徽医院,医院(安徽中医院西区),安徽医院(医院,医院管理)。
不在合肥医院、医院等纳入属地管理。
2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
省定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高血压(Ⅱ、Ⅲ级)、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
各市可结合各地疾病谱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常见慢性病病种,但需事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3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省定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各市可结合各地疾病谱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特殊慢性病病种,但需事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4本方案所称“市域”指设区的市行政区划范围。
字特别多
但是小编觉得真的有用
真到用时,真难找呀!
可以转给你身边的人
留着
综合:阜阳发布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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