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因答疑单位为地方人社部门,因此部分引用政策具有一定地方性,仅供参考,请注意鉴别。

咨 询

强直性脊柱炎患者打算申请门诊报销

  刘某是一名参加了河南省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者。他患有强制性脊柱炎,听说该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想问一下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解 答

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费用这样报销

  强制性脊柱炎属于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该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可列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刘某需经郑州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当于本市同类别非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可选择一家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并填写《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印制)。该定点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后,连同参保人员有关资料,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在组织申请者进行门诊规定病种专家鉴定后,将鉴定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符合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的,发给《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就医证》。

  门诊规定病种每年申报、体检、鉴定两次。上半年经专家鉴定符合门诊规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当年7月1日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下半年经专家鉴定符合门诊规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刘某可按规定在申报门诊规定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规定病种的诊治。

依 据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人社医疗〔〕11号)

作者:张静 编辑:李明宇

单位:郑州人社投诉举报咨询服务中心

长按指纹

识别







































小孩白癜风好不好治
白癜风诚信医疗


转载请注明:http://www.hvliw.com//mjcczz/10412.html

------分隔线----------------------------